电、气焊工消防安全交底书 为了保障建筑和维修施工的消防安全,加强对明火使用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工做防火安全交底: 1. 电气焊工进场将操作证及消防证交办公室审核。2. 焊工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3. 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配备灭火器,设专人看火,严禁以任何理由让非电气焊工操作。4. 盛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5. 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6.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步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7.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也不要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