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一般要求 第19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x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第20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第21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第22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第23条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第24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第25条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第2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第27条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二、设备及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