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中心小学体育教学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地防范应对突发的学生体育课伤害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一、学生体育课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学生体育课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同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体育室成员。二、职责分工体育负责协调,并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度,向校领导报告事故情况,联系学校的卫生教师,视伤害情况的程度,及时确定是否送医院处理。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发生学生体育课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发生学生体育课意外伤害事故情况严重的,体育教师应当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汇报后,迅速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体育课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