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通用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通则: 1、选煤作业电气工作人员应执行有关上级电业部门的现行规程和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统一规定及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2、电工需穿没有铁钉的防砸鞋,戴绝缘安全帽和必配的劳动保护用品。 3、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4、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对部分停电检修、带电作业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双电源倒闸操作,及非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场所工作,应执行专人监护制。监护人必须承担因监护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责任。 5、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有经验的、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6、严禁往电气设备、电缆钩、电缆线路乱丢棉纱、木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发现电气设备起火,应迅速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子扑救,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7、变(配)电所及各高压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绝缘安全用具、登高作业用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示器、临时接地线等器具,这些器具必须定期到有资质的单位就行试验,并且必须保证工具的合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