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一、填空: 1.事故调查必须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2.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 3.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4.事故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7.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适用于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8.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9.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