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气象灾害所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 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集 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气象灾害定义 气象灾害是指,热带气旋(含台风)、风暴潮、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 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