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事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 同作战能力,保障企业员工和企业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 护生态环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共创环境友好型和谐企业,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实事求是。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 办法(电力工业部第 9 号令)、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 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