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用具和切割、焊接用具安全操作规程 2.6.1使用电气用具前,必须检查有无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等不正常现象;发现不妥之处,应立即停止使用。 2.6.2各种电器用具和电源相接之处,应设置开关或插销,不得随意插挂。2.6.3各种电器用具,如电烙铁、电扇、手电钻、电炉等使用时,须有良好接地装置,否则不可使用。2.6.4电器用具的电线,必须放置妥当,特别是室外使用时,防止绊住行人和被车辆压坏。2.6.5人孔内应用工作手灯照明时,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的沟、坑用的工作手灯电压不超过12伏。汽车电瓶作电源时,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2.6.6使用电烙铁应注意:(1) 不准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应放在搁架上;在机架上工作时,电烙铁要挂在人不易碰着的地方,并防止烧坏布线、电源线或其他设备。(2) 在带电设备上使用电烙铁,烙铁不应接地。(3) 烙铁上的余锡不得乱甩。(4) 禁止用电烙铁烧烘易燃物品,未冷却的烙铁不可放入工具箱。工作人员离开须切断带电的烙铁。2.6.7使用移动式的发电设备和配电设备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