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有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施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有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叶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