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装、撤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08条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不升井检修设备,必须进行继电保护和绝缘电阻试验,不合格者部能安装。 第109条 设备下井前,要根据有关设计和现场实际需要的安装方向与顺序事先排列好,并且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变动。 第110条 电气设备在井上、下运输过程中,除执行综采设备运输操作规程外,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颠簸或碰撞,防止零件丢失。 二、安装方法 第111条 电气设备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不卸车,从里向外依次安装。 第112条 用专用连杆将电气设备车及其它有关的平板车连接起来。 第113条 移动变电站列车的首尾各安装一部车载绞车,并同整个列车连为一起,作为变电站的移动和固定装置。 三、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第114条 设备安装、排列整齐,其间距符合有关规程要求。设备与平板车间的固定要牢固可靠,设备车不得自行移动或滑动。 第115条 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