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规程 1、设备操作人员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2、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作业工具,穿戴必需的安全作业保护用具。 3、熟悉所维护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 4、任何电器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断开开关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在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电气部件的检查或更换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电气设备的损坏。 5、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如果遇到不能停电作业的工作,应上报领导批准,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一人工作,一人监控,监控人要仔细,认真,随时提醒作业人,在作业人工作没结束前,监控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6、在低压回路停电工作时,应将维修设备的电源断开,在电源开关处悬挂正在维修、禁止合闸标示牌,验明无电后,方可工作。 7、电气设备拆除送修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线头必须有短路接地保护装置,凡拆除的线路,带电的线头须包好,整齐可靠,安装照明灯开关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