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通则 1.专用电气机械,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得操作;2.电气设备的施工或修理,指定专人操作,他人不得乱动、操作;3.已标识电气危险的场所,非操不可进入;4.不要在电气开关和配电盘周围放置物品;5.当电气出现异常(过热、打火花,漏电等)时,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6.如有类似于静电所引起的异常现象时,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二、开关的安全操作1.人体出汗和手脚潮湿时,不要触摸电线和电气设备;2.发现闸刀开关、插座的绝缘盖损坏,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3.将保险丝的规格标明在开关上,不要使用大于规定值的保险丝,不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4.更换保险丝时,要先切断电源开关。安装非封闭式保险丝,要按如下顺序进行:松开固定螺钉,取下已熔断的保险丝, 擦净接触面,有卡子的一面朝上,保险丝先挂下端螺钉,再挂上端螺钉,然后依次先紧上端螺钉,后紧下端螺钉;5.要用右手操作电源开关、不要将开关置于半断、半闭合的中间位置;6.操作闸刀开关要迅速、准确。不要将闸刀置于半接通、半断开的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