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一、开工准备 1 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措施。 2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3 检查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 二、基本防范措施 1、现场施工区域严禁抽烟。 2、可燃物品仓库及堆放场,应设置在供水可靠、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有明火的作业区与可燃材料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30m。 3、可燃物品仓库四周,应留有宽度不小于6m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4、对贮存的可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5、在仓库或堆放场进行装卸作业时,机动翻斗车、拖拉机等易产生火花的机械严禁进入可燃物品仓库。 6、 机动车辆上应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 7、仓库或堆放场的电缆应埋地敷设。电线需架空时,与露天燃料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仓库或堆放场不得乱拉临时线路。 8、仓库或堆放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堆垛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9、开关箱、接线盒,距易燃物堆垛外缘不得小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