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内容: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 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 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 口,可用竹、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