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压机械使用安全交底 l.一般安全要求 (1)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良好坚固,打花、破裂、缺口、松动的工具应修理或更换。大锤手锤等带有术柄的必须加装带倒刺的铁楔锤顶要平整光洁。大锤术柄使用前应在水内泡湿。 (2)火炉应筑烟囱l,J、炉也要装烟罩,煤气要排出室外,炉附近不得有木料或易燃品,并放置灭火器。 (3)火钳必须适合工件的尺度及形状,且钳柄不应过细或有裂纹。 (4)錾子淬火要适当,发现有飞刺要随时打磨好,受打击的工具顶部严禁淬火。高碳钢不准用来制造受击的工具。 (5)两人打大锤时,不准相互对立,并要注意锤头起落,瞻前顾后,防止伤人。井注意落锤点,以防打偏。严禁戴手套,前后附近不准有人站立。 (6)掌钳工不要把钳柄直冲身体,手指禁止伸人两钳柄内,两脚不能靠近铁砧。 (7)锻打工件时,工件要放在砧的中心,要平整稳定。打烧红的工件前应先清除其表面的铁皮。 (8)工件的加热温度要适宜,温度过高或过分降低的工件不可强打。不准打空锤。 (9)锻打工件时,掌钳者要掌握指挥,但严禁用手指示打锤,并不得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