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二、安全规定第4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第5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2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第6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第7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三、操作准备第8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它用具。第9条 在起、拉、吊、动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第10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