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提高抗震救灾工作和地震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制定本预案。(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本预案为公司地震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公司有关部门要配合本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三)破坏性地震分为四类: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员死亡数超过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区域范围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2、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3、中等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0.11的地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于6.0级、小于6.5级地震,也可视为中等破坏性地震。4、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