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临震应急准备和震后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上级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公司所有施工生产、生活办公区域。 3、破坏性地震分类与应对原则 3.1按震级及其造成的破坏程度,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和严重破坏性地震。 3.2在市辖区内发生6级以下的破坏性地震或造成一定数量人员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为一般破坏性地震;6级以上(含6级)的地震或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为严重破坏性地震。3.3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当破坏性地震一旦发生,各单位要在灾区所在地政府和公司的领导下组织好本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调动。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公司成立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总经理办、综合事务部、党委工作部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