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安全生产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每错1空扣1分,共52分)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2.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依照规定的法定条件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3. 对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5. 非煤矿山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非煤矿山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被依法予以撤销的,该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