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双土镇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双土镇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陈远梅任总指挥,镇长谭汉琪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安监办、党政办、财政办、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组成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1、组织领导全镇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镇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