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线路板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一.生产运行安全规程 (1) 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 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4) 擦洗设备要远离转动部件,或在允许的情况下停机擦洗。 (5) 设备检修必须通知电工切断电源,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6) 除设备运行的操作开关外,严禁操作工动用一切电气元件。 (7) 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和拆卸电器装置。 (8) 对于运动设备发现异常噪音或震动时要采取急停手段,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9) 照明设施齐全好用,夜间巡检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严禁一人单独巡检。 (10) 每天清理粉尘,尤其是池上、设备上.梯台及走台的油粉尘清理彻底,防止粉尘爆炸。 (11) 严禁在没有护栏的池边行走,如工作需要,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增加防护手段,并有专人监护。 (12) 检修动火之前必须对作业场所经过严格的检测分析,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