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非煤矿山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柳林乡人民政府特与( ) ( )(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 2、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3、杜绝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各类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二、工作指标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柳林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