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紫金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 年)为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 号)、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 号)、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和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通知(河教2017142 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县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得到迅速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逐步提高。2016 年,我县有各级各类幼儿园 58 所,比 2013 年增加12 所,增长 26.09%;其中,规范化幼儿园 31 所,比 2013 年增加 9 所,增长 41.33%;公办幼儿园 29 所,比 2013 年增加 3所,增长 11.54%;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6 所,占比为 79.31%;在园幼儿 13418 人,比 2013 年增加 2438
3、人,增长 22.2%;幼儿园教职工数 1292 人,比 2013 年增加 364 人,增长 39.22%,其中专任教师 736 人,比 2013 年增长 18.37%;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 90.12%,比 2013 年提高 6.99%。 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二是学前教育机构师资力量薄弱,保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和教师待遇均偏低,教师队伍不稳定,幼儿教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目前,全县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只有 42 人(全部在机关幼儿园),经委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及集体办幼儿园虽属公办性质幼儿园,但均无编制。四是城镇住宅配套建设幼儿
4、园滞后,目前我县仍无小区配套幼儿园。五是保教质量普遍较低,“小学化”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工作和教科研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校车运营存在安全隐患。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乡村幼儿园办园条件进一步完善,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二)具体目标1.进一步
5、普及学前教育。到 2020 年底,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 96%以上。2.提高规范化幼儿园覆盖面。到 2020 年底,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 80%以上,基本消除无证办园。3.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到 2020 年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 85%以上。4.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到 2020 年底,常住人口规模 3 4000 人以上的行政村独立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5.提高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到 2018 年,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 80%,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到 2020 年,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 70%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
6、进一步提高。6.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配备 1 名以上专兼职教研员,指导各幼儿园开展常态化教科研活动,科学安排组织一日生活,避免“小学化”倾向。三、重点任务(一)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理顺机关、城镇街道办、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
7、和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整体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幼儿园安全保障水平。四、具体措施(一)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增长趋势等因 4 素,开展学前教育学位预测,科学编制和实施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完善幼儿园审批制度,公开幼儿园办园标准和指引,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
8、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学位资源与学前教育需求相适应。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在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工程中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新建和原有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要求建设、移交、举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 年底前整改到位。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幼教班,鼓励并扶持有条件
9、的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等。(二)发展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一是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优先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办好 1 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凡产权属于集体但已出租的公办性质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安排资金回收(收购)办成公办幼儿园。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常住人口规模4000 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 4000 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二是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探索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政策措
10、施,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或集体)已出租的 ,在合约期满后要收回举办成公办幼儿园。三是推进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5 项目实施工作。2017-2020 年乡村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4 所,新增学位 990 个,预计投入 1150 万元;扶持普惠性幼儿园 217所,计划投入资金 1064.4 万元;全县设立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 14 个,预计服务幼儿 3330 人,计划投入资金35 万元。四是贯彻落实河源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和紫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
11、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三)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政府的作用。积极推动理顺机关、城镇街道办、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2017 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
12、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四)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落实财政经费保障,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当地实际,建立和完善公办园生均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机制。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公办幼儿 6 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动态调节机制。(五)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
13、师201211 号)。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根据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采取核定编制、统一招考管理等方式进一步补充公办幼儿教师,逐步解决如经委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等公办教师的编制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完善办园成本分担机制,统筹用好相关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制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薪酬起点指导意见,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鼓励民办幼儿园为教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加强幼儿
14、园教师培训,实施幼儿园教师达标提升工程,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培训模式,落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幼儿园教师教研科研能力,在课题立项、成果评比中向学前教育适当倾斜。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六)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省教育厅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落实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度。建
15、立和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 7 育,按规定配备幼儿园安保人员,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幼儿园开展必要的自救、互救、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到 2020 年,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资助系统,加强学籍和资助管理。(七)加强幼儿园业务指导。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配足配齐学前教育教研员,落实学前教育教研经费和教研员培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机制。充分创设条件推动全县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
16、),科学安排组织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避免“小学化”倾向。总结指南实验区、实验园经验,推广有价值的实验研究成果。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探索乡镇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优质幼儿园与其他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提升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玩教具配备,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加强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家园沟通等支持幼儿园工作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 03 岁早期教育指导。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三期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把三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
17、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资金监管。县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和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督促幼儿园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 8 的监管,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加强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审计监督。(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县教育、编办、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卫计、残联、妇联等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四)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建立发展学前教育专项督查机制,对三期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