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事故性排放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明确突发粉尘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处理程序,使之规范、快速、高效,尽可能减少粉尘排放 事故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司生产的损失。 2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收尘装置故障或生产设备事故造成的粉尘严重超标排放事件。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提供本预案所需人、财、物等各种资源; 3.2 生产副总负责组织收尘装置/设备故障的抢修工作及事故原因的分析处理;负责生产的 协调。 3.3 各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力、物力及时支援和配合。 4 应急程序和要求 4.1 收尘装置故障的预防措施 4.1.1 成立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负责组织粉尘事故性排放事件的设备故障的抢修、事故原因分析、现场清理等。应 急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或总经理助理担任, 组员由事故发生所在工段长、 机电维修骨干、 生产部有关人员、 洒水车驾驶员组成。 当应急小组组长出差在外时, 由副组长代替行使职权。 4.1.2 车间安排巡检人员检查现场设备运行状态,同时定期观察收尘器排气筒是否冒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