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编制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减少港口生产安全事故中人员意外伤害、港口设施、港口机械设备突遭重大损失,防止事故灾害扩大而造成的恶劣影响,在发生港口、码头突发事件(故)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和港口设施、港口机械设备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针对本单位港口、码头生产安全事故的事前防范、事中应急处置、事后紧急救助等要求制定本预案。 1.2、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运转高效、信息共享,平战结合等原则来制定和实施此预案。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的要求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1.4.1、在本单位港口区域内从事港口经营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1.4.2、过往船舶在本单位港口水域发生火灾、碰撞、搁浅、走锚、沉没等危险情况,需紧急疏散和救援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