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栈桥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临时用电 1、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2、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与线路电压绝缘等级相符绝缘子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3m,2035kV不得小于4m,44kV以上不得小于7m。 4、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使用高温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