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散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作业人员必须根据散货的特性和操作要求,选用合适的吊运工具;作业场所内不准堆放杂物,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及车辆不准在作业区域内停留;夜间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作业使用的机械及各种配套工属具在工前检查、加油、故障修理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停、放稳妥,岗位上的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岗。 四、开工作业前,必须在船边作业吊运路线上张挂好防止货物落江的安全网。 五、在操作中,指挥手站立的位置必须选择在司机视线的最佳处,要避开吊运路线,司机必须听从指挥手指挥,舱内有机械作业时,指挥手必须加用声号与舱内司机联系。 六、舱内卸货时,必须保持船体平衡,抓斗在运行中不准空中开斗或撞击漏斗。 七、机械下舱作业,必须确保舱内有足够回旋余地;舱内机械配合抓斗作业时,必须听从指挥手统一指挥,不准抓斗与舱内机械同时作业。舱内机械不准在吊运路线上停留;抓斗及吊运货物不准从舱内机械上方通过。 八、作业人员在舱内配合机械联合清舱时,必须注意避让关、避让山头、避让机械,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