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食物安全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紧急突发事件。为了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查明原因、抢救中毒病人,减少中毒死亡并控制继发中毒,特制定港口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请各有关单位在食物中毒处理工作中,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1、食物中毒处理原则 1.1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医疗部门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2 及时进行食物中毒紧急报告,保持及时流畅的信息通报。 1.3 及时而有效地进行调查、采样检验、抢救,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物中毒造成的损失。 1.4 如中毒事件涉及违反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及时报请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参与(市卫生监督所,电话 2822411),如涉及投毒或刑事民事案件时,报告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2、组织机构与人员 2.1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的指挥部、各级医疗单位负责食物中毒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