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变(配)电所的值班工作 第18条 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站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值班负责人和单独值班人员应由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领导批准。 第19条 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一般不少于二人。对于设备简单的和不重要的变(配)电所,可由单人值班。高压设备由单人值班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其高度应为1.7米以上。遮栏应安装牢固,门应加锁; 二、 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开关隔开或装有远距离操作机构。 第20条 单人值班时,不应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或检修工作,也不能进行装设接地线工作。 第21条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应单独移开和越过遮栏进行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人体、遮栏和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 见表 表1 人体遮栏和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撮小安全距离 第22条 在变(配)电所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负责完成有关安全技术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