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浅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1 目的 规范船舶搁浅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船舶。3 责任3.1 船长是船舶搁浅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3.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3.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投入应急反应。4 实施4.1 当船舶发生搁浅应立即发出紧急警报,如果发生溢油,还应参照油污染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中6.1.1对应的措施。4.2 立即显示搁浅信号(日间:垂直悬挂三个黑球;夜间:显示锚灯和垂直两盏环照红灯)。4.3 迅速查明搁浅,查明船体破损情况、进水情况及污染情况以判断船舶危险程度,切忌盲目使用推进器和舵设备急于求得自力脱浅,以避免扩大损失。调查包括下列项目:l 搁浅时间及搁浅船位;l 船舶搁坐部位及船首向;l 搁浅前的船舶吃水;l 测量船体周围水深与底质;l 当时气象,潮汐、流向与海况;l 船体破损进水部位;l 主机及推进器、舵设备及其他机械受损情况,或可能受到的危害情况;l 排水泵浦及系统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