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各类事故的预防监控措 (一)个体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1、触电事故(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2)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