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停工后的复工方案 为有效控制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危害,保障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指南,现就我区建筑施工工地疫情期间开复工审核和防控制定如下方案。 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对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决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疫情期间复工审核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开复工原则 1.严格开复工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审核”和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开复工管理。首先要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辖区乡镇政府、卫健等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疫情防控审查核准后,区住建局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的核查,做到审核合格一个,开工一个。 2.坚持开复工原则。建筑工地开复工应坚持“六不” 原则即工地未建立联控联防机构不得复工; 工地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得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