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施工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当发生事故后,为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施工企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部施工生产实际,制定这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倒塌、火灾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 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应急救援责任制及组织机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