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稳定,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内企业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二、指挥系统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设立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管委主任任总指挥,如有特殊情况管委会主任不能到位时,由管委会主任授权一名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经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任指挥组秘书长;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指挥组副秘书长;指挥部其他成员由区内各有关部门、及三产服务业科成员组成。2.指挥组及其办公室职责。(1)指挥组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根据事故发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