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和处置工业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工业生产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工业企业的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江西崛起,新余率先”和全面建设小康.创造安定和谐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以及余府发202132号文件(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应急预案。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经贸委为全市工业企业综合协调服务部门,针对全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生产安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市经贸委成立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承担全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指挥中心主任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工业经济运行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班子成员组成,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经济运行科、办公室、综合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