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3工作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工作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工作。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对多台配电箱(盘)并列进行检测或检修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 得触摸连接螺孔。 7带电设备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8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9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检测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