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应该注重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上述场所大多聚集着众多的.群众,消防安全环境复杂,容易发生火灾或者造成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因此,要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标准高、管理水平高,应该注重解决以下七方面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合法性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二、建筑防火 1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2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装饰,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