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年产 4500 吨钢结构喷涂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 9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
2、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 4500 吨钢结构喷涂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吴治文 联系人 李鹏光通讯地址 汶上县郭仓镇 105 国道与中兴路交叉口联系电话 15562396955 传真 邮政编码 272500建设地点 汶上县郭仓镇 105 国道与中兴路交叉口立项审批部门 汶上县经济和信息化
3、局 批准文号 汶经信审备20184 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15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255.5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3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9%评价经费(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8 年 1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 、 公 司 概 况 及 项 目 由 来山 东 力 加 力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钢 结 构 生 产 。 主 要 生 产 轻 钢 、 重 钢 等 钢 结 构构 件 。山 东 力 加 力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目前现有项目为“山 东 力 加 力
4、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钢 结 构 、 立体 车 库 、 装 配 式 建 筑 建 设 项 目 ”, 该项目已于 2014 年 6 月 经 汶 上 县 环 保 局 审 批 通 过 。审批文号为:汶环报告表201447 号。项目于 2014 年 7 月开工建设。并于 2018 年 4 月通过验收,审批文号为:汶环验201848 号。后因考虑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经企业内部研究决定,在原有生产的基础上,增加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钢结构喷涂项目,项目总投资 255.5 万元。表 1 已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表项目名称 地点 环评批号及环评批复时间 验收批号及批复时间
5、钢 结 构 、 立 体 车 库 、装 配 式 建 筑 建 设 项 目济 宁 市 汶 上 县 郭 仓 镇105 国 道 与 中 兴 路 交叉 口汶 环 报 告 表 201447 号汶 上 县 环 保 局2014.6.24汶环验201848 号汶 上 县 环 保 局2018 年 4 月注 : 表 格 中 涉 及 批 复 及 相 关 文 件 见 附 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法3律法规的要求,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本项目使用油漆量低于 10t/a,因此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中“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
6、处理加工”,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以下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类别。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 2;项目备案证明文件见附件 3。二 、 项 目 概 况1、项目名称:年产 4500 吨钢结构喷涂项目2、建设单位: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3、总投资:255.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3 万元4、建设性质:改扩建5、建设地点:汶上县郭仓镇 105 国道与中兴路交叉口,中心坐标为东
7、经 116.480,北纬 35.775,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关系影像图见附图 3。6、建设规模:年产 4500 吨钢结构喷涂项目。7、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原有本项目员工 60 人,每班 8 小时,3 班/天,年工作时间为 7920 小时。8、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厂房(单层)已建成,厂区内包括原料区域、成品区域、下料区域、喷漆房、烘干房等。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 2。表 2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喷漆房本项目设置一间喷漆房,位于轻钢结构生产车间西南角,建筑面积约为 270m2,主要包括喷底漆工艺,喷漆方式为水帘喷漆,对 4500 吨钢结构表面喷漆
8、轻钢车间西南角位置新建喷漆房主体工程烘干房 喷完漆后进行烘干工序,位于喷漆房东侧,建筑面积约为 150m2,采取自然烘干的方式 轻钢车间西南侧新建烘干房科研楼 3 层,建筑面积 500m2 依托现有工程餐厅 员工就餐 依托现有工程辅助工程倒班休息室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260m2 依托现有工程供水 水源来自汶上县郭仓镇自来水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公用工程供电 由厂区配电室供给 依托现有工程4供热 生产采用电烘干,生活供热采用空调供热 烘干用电新建喷漆废气项目喷底漆挥发废气经喷漆房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废气管道,经过“水帘+过滤棉+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经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高 15m 排气筒
9、P2 排放废气烘干废气在烘干房内烘干,烘干房设置封闭式,烘干挥发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废气收集管道经“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与喷底漆废气共用),经处理后废气通过排气筒 P2 排放新建废水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含漆渣废水在循环水池内经絮凝剂絮凝沉淀后,再经循环水池内的格栅将漆渣隔出,漆渣打捞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建环保工程固废一般固废(废木料、废包装等)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等)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新建二 、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1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由鼓励、限制、淘汰三类目录组成。本项目为金属表面涂装项目,不属于这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规划选址符合性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汶上县郭仓镇 105 国道与中兴路交叉口,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80,北纬 35.775。根据工程特点及所在区域环境条件,本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如下:1)项目位于汶上郭仓工业园区内,依托现有厂房,项目北侧紧邻山东融润集团,东侧、南侧均
11、为空地,西侧为济宁龙马车业有限公司,本项目与厂区周围环境相协调。2)该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3)厂内外运输项目需要厂内外运输的物品主要为生产需要的原材料及成品。所需原料通过汽车运送到厂内,生产的产品主要由汽车运至厂外。各建筑物通过主要道路相连接,以满足局部交5通和消防的需要。4)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厂址位于汶上县郭仓镇 105 国道与中兴路交叉口。根据郭仓镇土地利用规划图(2018)(附图 2),本项目厂址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同时根据汶上县郭仓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2018 年 9 月 6 日),项目位于汶上郭仓工业园区,符合汶上县土地利
12、用总体规划。5)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登记表信息,汶上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汶上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1-01)、汶上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2-01)、京杭大运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1-12)、汶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4-03)。本项目距离汶上县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约为 12.3km,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具体见附图 5。3、环保政策符合性(1)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符合性表 3 本项目与挥发性
13、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二、源头和过程控制(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 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本项目喷漆工艺在专业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水帘+过滤棉+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不存在露天喷涂作业的问题
14、符合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五)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采用“水帘+过滤棉+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各项要求。(2)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 号)符合性6表 4 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
15、况 符合性(三)表面涂装行业加强工艺废气的集中收集和治理。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 VOCs 的原辅材料应储存或设置于密封容器或密闭工作间内以减少 VOCs 的无组织排放。喷漆、流平和烘干等产生 VOCs废气的生产工艺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因工艺要求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VOCs 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收集系统。经收集的有机废气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它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油漆运至厂内后,暂存于仓库内,设专门人员管理,日常生产除使用外,封存;项目喷漆工艺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产生的喷漆废气
16、引至“水帘+过滤棉+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不存在露天喷涂作业的问题。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 号)的各项要求。(3)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的符合性表 5 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四、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针对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
17、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在落实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钢结构喷漆,涉及喷漆工艺,属于 VOCs 排放的企业。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主要改扩建包括产生VOCs 的喷漆及烘干工艺。原有工程已验收完成,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2四、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
18、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本项目符合济宁市“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位于汶上郭仓工业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环保准入门槛。本项目喷漆工艺废气采用“水帘+过滤棉+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7要入园区。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
19、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3(二)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防治3、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3)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 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 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钢结构,属于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本项目喷
20、漆过程中使用的油漆为油性漆,喷涂方式为水帘喷漆。喷漆房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能够达到90%,采用的废气处理措施为“水帘+过滤棉+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的各项要求 。(4)与“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符合性。表 6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
21、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 16 个省(市)。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属于重点地区 -2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各地应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特征、VOCs 排放来源等,确定本地VOCs 控制重点行业;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征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季节性变化特征,研究制定行业生产调控措施。项目属于工业涂装行业,为重点行业 符合3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22、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本项目涉及工业涂装工艺,有机废气采用的废气处理措施为“水帘+过滤棉+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能严格控制VOCs 的排放量。本项目全年符合8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使用的油漆量(含稀释剂)为9.46t/a,排放的 VOCs 量较少。本项
23、目位于汶上郭仓工业园区内。本项目不属于炼化项目。本项目采取了废气收集措施和废气治理措施,废气能够满足相关要求。(一)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本项目使用油性漆。到2020年底,建设单位应逐步使用水性漆进行生产(二)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100%。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白乳胶(四)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项目喷漆车间密闭,有机废气收集效率达到90%,符合要求。4(五)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水帘+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综上所述,本项
24、目符合“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各项要求。(5)环保部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提出: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具体见表 7。表 7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一览表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
25、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
26、,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符合9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环境质量影响很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的要求。(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
27、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来源可靠,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从布局选址,固体废物利用及资源能耗方面均符合国家产业等政策的要求。符合(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
28、,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项目符合郭仓镇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
29、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 措施。通过分析,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建立“三挂钩”机制(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