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城市燃气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燃气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厅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城市燃气安全事故是指在东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位和用户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 (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造成死亡或受伤的人员伤亡事故; (三)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东阳市范围内发生的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目前,对本市来说可能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单位是燃气供应单位,主要指各液化气储配站、管道燃气公司(暂名,因我市管道燃气工程尚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