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机械操作规程 1. 为加强筑养路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及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使各级机务管理部门有法可依,同时,也使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能掌握规范的操作方法,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及养护单位的筑养路机械及设备的操作使用。其它有关单位的机械设备可参照使用。3.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4.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及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5. 新机(进口机械设备按原厂说明书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6.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进行操作。7.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