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梁和隧道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应对我段重要公路桥梁和隧道(以下简称桥隧)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路桥隧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红河总段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段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科学预防和科学抢险水平,做到安全、迅速、有效处置。(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要公路桥隧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在总段、段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各站所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明确组织机构,落实应急处置的各项责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三)适用范围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