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机组检修、维护工作安全交底 1工作班成员应经过检查鉴定,没有妨碍风机检修维护工作的病症。 2.工作单位负责人必须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风电场安全规程、相关设备的操作说明等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 3.工作单位负责人必须组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对安全生产条件组织自检,如有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后才能施工。 4.一切作业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无措施或未交底或交底未签名的,严禁布置施工,未签字人员不得参加施工。 5.工作单位负责人必须将防止高空坠落、防止触电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凡是施工工序中涉及这两部分内容的必须制定相应措施。 6.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7.维护检修必须实行监护制。现场工作人员对安全作业负有直接责任,检修负责人负有监督责任。 8.不得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