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防汛抗台应急处理预案 1. 组织机构 1.1局成立防汛抗台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职能管理科室、调度所、客户服务中心、供电所、变电运行工区、输变电检修工区、容大电力工程公司和容大输变电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神力公司等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成员(见附录A)。 1.2 局属各基层单位均应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防汛抗台应急处理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 1.3 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局应急处理小组组长为全局防汛抗台工作总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 2. 防汛抗台工作职责 2.1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2.1.1负责领导、组织全局的防汛抗台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台指挥部和省电力公司、杭州市电力局的命令和指示。 2.1.2 负责发布防汛防台预报,指挥防汛抗台应急救援和处理;贯彻执行市政府、省公司、杭州市电力局防汛抗台指挥部的应急处理命令。 2.1.3 负责全局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组织、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