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13085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分类索引】 业务域证明 业务类别凭证管理 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40 号)【表单】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编号:一、基本情况(由支付人填写)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 纳税识别号 地址或住所 付汇银行 付汇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境内支付人主管地税机关 地税机关管 理码 名称 所属国家或 地区 地址 境内外机构 是否关联 境外收款人 收汇银行 收汇帐号 合同名称 合 同 号 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
2、准) 币种 已 付 金 额 币种 本次付汇金额 币种 付 汇 日 期 合同执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声 明 我谨在此声明:以上呈报事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案人签名或盖章: 二、告知事项本表仅适用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以上付汇金额应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或做出必要说明。上述呈报如有不实,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盖章年 月 日【表单说明】说明:1、 “已付金额”一栏填写在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多笔对外支付时,办理第一笔支付之日起至今已支付的外汇总金额。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备案人,二份留存国税机关。3、对外支付项目仅有交易凭证或协议的, “合同名称”一栏应填写相关凭证或协议的名称, “合同号”一栏可不填。【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清单流程编号 流程名称 电子表单编号 电子表单名称051011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051011003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