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体系 当前,在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体系建立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认识不够,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教育薄弱;二是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尚不健全,难以形成有效统一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体系协调机制;三是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体系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四是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应急保障和快速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 针对这些薄弱环节建议: 一、健全体制,加强专业协作。 充分整合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现有资源,继续发挥相关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理顺相互关系,逐步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提高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就地消化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应急处置能力,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重点应放在辐射范围比较广的大都市和县市级政府,推动建立必要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