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烟道与采样监测规范化问题 当前,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烟道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因环境条件的限制或历史原因,其烟气排放管道不规范的问题应当引起排污单位、执法部门、监测机构、环保专业治理机构的高度重视。排污口设置不规范将带来两个后果:一是按现行法律规定,排污口设置(包括采样口)不规范,排污单位将直接面临生态环境部门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二是监测采样点设置不规范,监测结果不能准确反映排污情况,不能作为排污单位、执法部门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超标)的证据。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看看排污口设置与监测采样中存在的问题。 被告A市甲县环保局于2021年3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载明,2021年12月19日,A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原告乙公司排放烟气进行飞行抽检比对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原告乙公司2#烟囱出口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2mg/m3(标准值80),超标0.9倍。被告甲县环保局认为原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原告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