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回转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设置目的 为加强对我公司固定回转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操作事故的发生。为此,特设置本项目。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固定回转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3.安全操作规程 3.1、总则 3.1.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技监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设备。 3.1.2、起重机建立工作日志,每班对机械、安全装置、电器的运行情况作记录,为今后的维修工作提供原始数据。 3.1.3、司机必须熟悉起重机的润滑点,开机前做好润滑工作。 3.1.4、司机必须了解所起吊的货物重量,并有权拒绝起吊超重或不明重量的货物。 3.1.5、一般情况下,当风压超过245N/m2时,应停止工作;当风压超过784 N/m2时,必须将起重臂放下水平状态,并用支架垫牢。 3.1.6、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许大于4,接地不少于二处。 3.2、起重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