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运输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就这句话如何理解及执行落实,在一段时期,并不清晰。主要因为:根据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共分为49大类;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21),按危险货物具有的危险性分为9类。危险废物所涵盖的范围远超出了危险货物的范围,很少有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具有全部9类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且危险废物名录与危险货物品名表基本无法对应,导致在具体操作层面,困难重重,理解不一,给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造成了一定的困惑。 为应对上述尴尬局面,交通运输部关于危险废物是否纳入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交运函【2021】309号)复函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并抄送各地运输管理部门,明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道路运输应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核定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相当于在原有危险货物9类的范围外又新增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类别,算是从法律层面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