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第一部分前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极大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全社会的追求。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引导儿童“学会生活”,形成良好的公民道德素质和勇于探究、创新的科学精神,成为我国基础教育必须担负的重大责任。小学低年级阶段是儿童品德、智力、生活能力等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增强儿童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地为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良好的道德和科学素质等打好基础,必须充分关注低年级课程在形态、内容以及教与学的方法等方面与中、高年级及幼儿园阶段的区别与衔接,构建符合本阶段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素质教育精神的课程。 一、课程性质品德与生活课程是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 本课程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一)生活性本课程遵循儿童生活的逻辑,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