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市工信局、XX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现就做好我市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一)全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市X政府确定),要确保按时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二)各类中小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可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三)在市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